《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家庭教育在儿童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学校是学生成长的协同者。
线上学习
11月1日到3日,灞桥区东城一小德育处开展了落实“双减”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作的家长培训会,主要讨论这几个话题:在新形势下,家长的角色有哪些转变?家长的教育行为需要哪些转变?三、七班所有家长线上学习、分享。
学习内容
“双减”是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孩子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不是让家长放手,不是说孩子在学校把作业完成了,家长就不用管了。“双减”工作的落实是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完成的。
果断放手,大胆尝试;
相机而教,寓教于常;
爱国情怀,涓滴浸透;
出门实践,了解家乡;
言传身教,潜移默化;
尊重差异,科学引导;
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让我们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