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7个省份公布了“新高考”改革方案,这意味着我国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已经启动。
据了解,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4年时落地。记者通过梳理发现,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有几个共同特点。
首先,均采用“3+1+2”模式。
甘肃在改革方案中提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覆盖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14个科目,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7个省份都提到的“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科目(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门中任选两门)。不分文理,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其次,在录取上,各省都提出了招生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广西提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
贵州在改革方案中提出,要建立省级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评价档案样式。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经过校内公示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可用,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统一提交至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系统。
再次,多个省份提出了“新高考”后将完善志愿设置和投档办法。比如,安徽在改革方案中提出,从2024年起将按照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黑龙江则提出,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多个省份提到了要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
甘肃在改革方案中提出,为打造“技能甘肃”,此次改革专门提出将职业高等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的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制度。符合甘肃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进入职业高等院校学习。黑龙江提出,每年3月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组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每年5月面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生以及社会人员,组织职业教育春季高考,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