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至5月,陕西省教育厅组织对全省22所民办高校、9所独立学院、34所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展了2020年办学情况的年度检查工作。
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陕西省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陕西省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3月6号,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按照年检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审计报告等年检资料报省教育厅。
在原有年检专家库基础上,省教育厅从部分地市教育局、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省民教协会又遴选一批专家纳入年检专家库,进一步完善了专家结构,随机抽取34位专家组成6个年检专家组开展年检工作。
2020年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动员会现场
4月14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2020年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工作动员会。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刘建林要求,一是年度检查工作要重点考察各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年检标准,依据制度规定和指标体系严格把关;三是强化年度检查结果运用,有效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支持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陕西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朱征南主持会议,年检专家组全体成员、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专家组提前一周对学校上报的自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5个相关部(处)室根据业务职能提出需要专家组关注的问题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4月15日至28日,专家组赴各学校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学校办学治校情况逐项进行了检查;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实地检查情况,逐校形成年度检查报告,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年度检查结果建议。
经省教育厅厅务会议研究通过,2020年全省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结果于5月26日正式印发给各民办学校,并在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供社会各界查阅。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针对各民办学校年检反映出的问题,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民办学校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推动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促进陕西民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